委托人:张X甲、张X乙

辩护人:北京俊理律师事务所李俊理、刘双律师

▓ 基本案件

张X甲,系黑龙江省X市X村人。

2019年4月25日,其与杨XX在北京市某区一店内,因琐事发生纠纷后互殴。后杨XX被鉴定为轻伤二级。4月28日张X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,6月4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,同日被执行逮捕。

张X乙,与张X甲为姐弟关系。张X甲被刑事拘留后,张X乙受委托联系律师,并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协议。后听说北京俊理律师事务所业务水平很高,到所与律师咨询后,决定委托北京俊理律事务所作为张X甲的辩护人,并解除与前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关系。

5月13日,北京俊理律师事务所指派李俊理、刘双律师(后8月13日,协商变更为刘双律师)代理此案,双方签订委托协议。

受咨询及接手辩护后,律师建议委托人申请并获得:张X甲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,张X甲在辖区居住期间无犯罪证明;张X甲所在村村委会出具的,张X甲在村期间为人友善、品行良好,无违法违纪前科证明。

代理此案期间,辩护律师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,申请变更对委托人张X甲的羁押强制措施并对其取保候审或释放。

最终,辩护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、精湛的辩护及职业的态度,促成委托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《刑事和解协议书》,而北京市某区检察院于2019年9月X日作出对张X甲不起诉决定书。

▓ 代理律师简介

李俊理律师:

北京俊理律师事务所主任,专业方向:企业运作、治理、企业并购、合同起草以及合同审核业务。

刘双律师:

北京俊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专业方向:刑事辩护、民事、商事诉讼、仲裁等争议解决法律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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